保标招标 > 湖北招投标网 > 商业智库 > 招投标知识 > 招投标资格审查需要提交哪些资料
招投标过程中,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:1、企业营业执照(有年检的)和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;2、企业注册资金证明(按照招标项目提出要求);3、如果是货物招标:要求相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等;如果是工程施工招标:则要求企业有相关的施工承包资质(如施工总承包、专业承包、劳务承包等,专业承包资质按照行业还有不同的类别和等级)。4、财务状况;5、类似项目业绩(成功案例);6、企业信誉(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);7、如果是工程招标,还要求有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,以及可以投入的设备能力;8、其他要求(如联合体)。
一、资格审查主要步骤:
1、确定资格审查办法,即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。 一般采用合格制,当潜在投标人过多时,可采用有限数量制。
2、制定审查标准(包括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标准);
3、进入具体审查程序:资格审查委员会应进行初步审查、详细审查和澄清,通过评分排序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。
4、得出审查结果(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,向招标人提交审查报告,招标人审定合格投标人)。
二、资格审查一般程序:
1、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;
2、初步审查:初步审查的因素主要有:投标资格申请人名称、申请函签字盖章、申请文件格式、联合体申请人等内容。
3、详细审查:
以下内容,按照招标类别和要求分别选择:
1)营业执照(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);
2)企业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(工程);
3)企业生产许可(货物)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或“3C”认证(货物);
4)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(非强制);
5)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(非强制);
6)财务状况;财务指标和资信;
7)类似项目业绩经验;
8)信誉;履约信誉记录;
9)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(工程施工);
10)联合体申请人的资格和协议(可能);
11)其他。
4、澄清:资格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澄清,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;澄清采用书面形式,范围仅限于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;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限于细节和完整性,不得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;根据《标准文件》,要求澄清可以多个轮次。
5、评审
1)合格制。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标准评审。
2)有限数量制。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标准、方法和数量评审和排序。
6、审查报告:资格审查委员会完成评审后,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,向招标人提交资格评审报告。
7、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:招标人审查资格评审报告,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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