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和县***年黄河流域农林牧产业融合示范推广二期项目(2标段)
******示
公示日期:***年5月12日-***年5月14日
永和县***年黄河流域农林牧产业融合示范推广二期项目(2标段)************评审,******标候选人,******示如下:
一、评标情况
1、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
排序 | 中标候选人名称 | ****** (万元) | 质量要求 | 工期 (日历天) |
1 | ******林专业合作社 | ***.*** | ******量验评标准合格 | ***日历天(10个月) |
2 | ******司 | ***.*** | ******量验评标准合格 | ***日历天(10个月) |
3 | ******林专业合作社 | ***.*** | ******量验评标准合格 | ***日历天(10个月) |
2、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
排序 | 中标候选人名称 | 项目负责人 | ******书名称及编号 |
1 | ******林专业合作社 | 刘强 | / |
2 | ******司 | 刘瑞勇 | / |
3 | ******林专业合作社 | 高连民 | / |
3、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
排序 | 中标候选人名称 |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|
1 | ******林专业合作社 |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。 |
2 | ******司 |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。 |
3 | ******林专业合作社 |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。 |
二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:
******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******监督,******示,如有异议,******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,逾期不再受理。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: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被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;相关请求及主张;******明材料。投诉人是法人的,******章;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,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,******明复印件,否则不予受理。
投诉受理单位:************司
投诉受理联系人及电话:牛艳萍、***
工作日受理时间:上午8:00-12:00;下午15:00-18:00
三、******门
******门为******(联系电话:***-***)。
四、联系方式
招标人:******
地 址: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河西路9号
联系人:刘瑞峰
电 话:***
招标代理机构:************司
地 址: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B座***室
联 系 人:牛艳萍
电 话:***
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(项目负责人): (签名)
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: (盖章)